抚松县是吉林省白山市下辖县,位于吉林省境东南部长白山西麓,总面积为6153平方千米。截至2011年,抚松县人民政府驻抚松镇,辖11个镇、3个乡。 [2] 总人口29.8万(2013年)。2013年,抚松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5亿元,比2012年增长15.9%。抚松县境内有长白山机场,火车站有松江河站、仙人桥站、露水河站等。抚松县是重点林区县和著名人参产地,被称为中国人参之乡。 抚松县被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。清宣统元年十月二十日(1909年12月2日),钦差大臣东三省总督锡良和副都统衔奉天巡抚程德奏请,拟在长白山岗后(今抚松地域)设县治。宣统元年十月二十四日(1909年12月6日)军机处钞交上奏,宣统元年十二月初六日(1910年1月16日)奉朱批,旨准立县。建县之初,县治所设在“双甸子”,故取名双甸县。双甸子俗名“甸子街”,就是现今的抚松镇,以当年的马鹿沟上下有两大片草甸子而得名。此地游民杂居,交通闭塞,常年土匪麇集,治安混乱,又因整个区域处于松花江上游,“政务殷繁”、“动滋交涉”。
抚松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